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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3章 关键性证据
过道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仿佛心有灵犀,张远桥和马拉威罗在第一时间,就捕捉到了对方的眼神。
印尼人挑了挑眉毛,张远桥则笑了一下。双方不像是即将对簿公堂的仇敌,反倒像是朋友。
但只有两人清楚,对方这个表情意味着什么。
马拉威罗:姓张的,老子赢定了。
张远桥:棕皮猴子,知不知道输字怎么写?
互相挑衅了一下,印尼人站了起来,张远桥也走了过去。
但并没有出现狗血的镜头:两人没有争吵,没有威胁,甚至于没有打招呼。
只是对了个眼神,又诡异的一笑。
反倒是双方的律师团队之间的火药味极重:冷眼相对,虎视眈眈。
双方算得上是老仇家:马拉威罗聘请的是香港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的律所,张远桥的律师团所在的律所排第三。
多年以来,第一和第二争斗不休,互有胜负。但每当第三有冒头崛起的迹象,第一和
第二就会暂时罢战,然后联手打第三。
屡试不爽,从无例外,可见双方之间的仇结得有多深?
不管是私底下,还是公开场合,双方从不掩饰。在法庭上吵架,互相吐口水已然是家常便饭,两帮人甚至当着法官的面打过架。
所以,知道辩护双方是这三家律所,法官早早就派了执达员(法警),提前等在法庭外。
果不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一见面就放狠话,甚至有人捋起了袖子。看情况不对,法警连忙劝阻,威胁要把他们赶出去,才算是消停了一点。
安生了没几分钟,法警通知双方进入法庭。
厚重的木门半敞,大理石反着冷光。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有长排的实木长椅与橡木桌。
前方是高台,后面摆着书柜,下方是原被告与证人席。最后面,则是几排旁听席位。
原被告入场,然后是双方的大律师,一模一样的装束:黑色的丝质法袍,头戴短款马鬃假发,领口带着白色的领花。
双方入席,事务律师准备着资料,场内无人说话,就只有翻动纸页的声音。
突然,侧门里传来三声短促的木槌,法警洪亮的声音响彻全场:“r!”
霎时,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椅脚在木地板上摩擦出细密的声响。
法官进场,同样的黑袍,不过戴的是长假发。
落了座,书记官宣读案件,法官翻了翻眼前的资料。
原告的诉状、起诉书、附属物证,被告的抗辩书,反申索书,以及附带属实申诉。
这些资料法官之前就看过,之所以临开庭前又翻了一遍,是因为觉得这起案子太有意思。
案情倒是不复杂:原告以古董瓷器为质押物,向被告借款。在质押期间,被告发现质押物出现问题,要求原告归还借款,并撤销质押合同。
不出意外,原告玩起了失踪。
接下来,如果按照正常的逻辑,被告要么向法院起诉,主张原告合同诈骗,要么等到质押到期,按合同解押,收回借款和利息。
被告却选择了第三条路:开新闻发布会,在几家媒体和众多客人的见证下,把原告质押的瓷器砸了个稀巴烂。
到这里,哪怕把原告换成一头猪,他也能想到发财的机会来了:被告把质押物全部销毁了,也就等于销毁了控告原告合同诈骗最直接、最关键且唯一的物证。原告要是不反诉,不向被告主张赔偿,他连猪都不如。
如果照这么看,今天这个官司,被告应该是输定了?
但是,最有意思的来了:在被告的反诉书中明确提到,质押的瓷器并没有损毁,仍由被告妥善保管。
不过因为涉及到珍贵文物,数量巨大,且全部是密封恒温仓储,不宜频繁开箱查验。
所以被告向法官申请:质押物暂缓查验,可在庭审时启封。
毕竟是易碎的珍贵古董,每一件的价值都在百万以上,法官同意了被告的申请。
但同时,法官一直在想:原告质押的那批瓷器,到底还在不在?
不怪他好奇,因为这样的案例很多:被告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拖延,等确认原告有足够的证据使他败诉之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申请庭外和解。
因为即便败诉,赔的也是那么多,甚至有可能会少赔一点,为什么不先试探一下?
转着念头,他翻开了原告提供的补充证据:质押时的物证照片、录像、检测报告,以及被告在新闻发布会上销毁质押瓷器时的录像。
再看被告提供的物证,还是之前那些:质押合同、前后两次的检测报告,以及抗辩书。
最关键的就是最后一件:这张抗辩书,法官这里有,原告律师那里也有。等于原告和律师团队很清楚:被告的反诉重点在哪里。
法官好奇的也是这个:原告与被告都选择了抗辩,甚至连抗辩的理由都一模一样:认定对方伪造物证。
宣读案件、程序性问询、原告律师开案陈词、主张诉求、并当庭质证。
包括查验录像、检测报告、瓷器照片、质押合同,以及被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销毁质押瓷器时的录像。
开始的时候,被告大律师和张远桥极为干脆:原告传唤的证人刚上台,刚刚陈述完举证内容,张远桥就会给予肯定的答复。
甚至于将香港法院庭审中最常见的抠字眼的环节都省了。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被告这是破罐子破摔,彻底摆烂了。
但临近最后,原告大律师将一盘录像带交给事务法官,屏幕中播出他将两百七十余件瓷器砸了个稀巴烂的时候,张远桥的眼睛突然就亮了。
谋划了这么久,等的不就是这一刻?
“咣————哗啦————咣————哗啦————”
瓷片四溅,尘烟弥漫,瓷器碎裂的声音响彻全场。
同步还传来发布会现场记者的惊叹声,客人的议论声。
马拉威罗身体前倾,双眼紧紧地盯着屏幕,嘴角控制不住地勾起了一丝弧度。
张远桥靠着椅背,表情放松,仿佛在看一件与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坐在他旁边的大律师面无表情,低头翻着资料。
就感觉,两人都很镇定?
原告律师开始质证,证人一位一位地上台。
有四家媒体的记者,有受张宗宪的邀请,参加发布会,亲眼目睹张远桥销毁所有瓷器整个过程的客人,更有何友英专程从上海请来,为张远桥砸毁的瓷器碎片做过二次检测的检验师。
所有相关的物证也被送上了法庭。
法官终于明白:为什么被告的抗辩书中明确提到,质押物并没有损坏,依旧由被告妥善保管,但原告为什么不信?
反倒抗辩被告故意拖延,甚至怀疑被告方伪造物证?
因为从每一位证人的口中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复,包括从前后两次的录像、照片、检验报告对比:张远桥销毁的这批瓷器,和印尼人质押的那批瓷器没有任何的区别。
证人可以说谎,录像、照片都可以复制伪造,但检测报告呢?
并非没有误差,毕竟不是相同品牌、相同功能的仪器,数据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法官至少能判断得出来:无论是外观、成分、工艺、腐蚀痕迹,两者没有任何的区别。
但奇怪的是,不论是被告大律师,还是被告本人,依旧很镇定。
哦不————这么说不对:张远桥坐得笔直,眼中透着兴奋的光芒,给人一种很亢奋的感觉。
被告大律师更夸张:竟然在笑?
这样的一幕在法庭当中很少见,特别是在资深大律师的脸上,哪怕官司百分百的会赢,也会尽量矜持,很少会这么嚣张。
但如果代理律师是有仇的这三家中的两家,每一次,法官都会在胜方的脸上看到类似的表情。
不用猜,意思直白到让人想笑:仆街,你死定了。
果不然,被告大律师上来就放大招:“证人,你当时全程在场,见证了我的当事人整个的销毁过程:请问,被他销毁的这批瓷器,是否就是原告马拉威罗先生质押给永元担保公司,价值2亿5000万港币的那一批?”
证人是胡总,就是当天劝张远桥,能不能把这批瓷器低价转让给他的那位客人。
他当天确实在场,全程目睹,但你要问他:被砸掉的这一批,是不是马拉威罗质押给永元担保公司的那一批,他哪里知道?
不用原告律师使眼色,胡总当即摇头:“不能!”
“你是否了解双方签署质押、借款合同,并聘请专业检测公司检验质押物的所有过程?”
胡总又摇头:“不了解。”
他当时又不在场,这不是问道于盲?
被告律师很是干脆:“好,下一位。”
第二位是何友英聘请的鉴定师。
“证人,按照你的陈述:在我的当事人销毁瓷器之前,你对所有的瓷器进行过眼鉴,请问是受谁的委托?”
“马拉威罗先生。”
“你到场见证的目的,是不是被告销毁质押瓷器这件事?”
“是的。”
“那你能不能证明,被告销毁的这一批,就是原告当初质押的那一批?”
又来这一招?
鉴定师直接摇头:“不能。”
因为当初质押的时候,鉴定不是他做的。何友英再嚣张,也不可能把“东南亚陶瓷学会”和“牛津检测公司”的专家请到张远桥的发布会现场。
他敢这么做,就是明着告诉所有的人:印尼人和两家检测公司就是一伙的,这是给永元公司设的套。
“好,第三位————请问证人:我的当事人召开发布会,你是否全程在场?”
第三位是星报头条的记者,从头看到了尾,也从头拍到了尾。
他郑重点头:“是的!”
“你有无听到我的当事人亲口承认:被他销毁的这一批瓷器,就是马拉威罗先生质押给他的那一批海捞瓷?”
记者愣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记得很清楚,张远桥当时说的是:有人用一批高仿古瓷骗了他的两个亿,但张远桥从来都没有说过,把这批瓷器质押给他的是谁,又是不是海捞瓷?
看到律师垂下眼帘,他连忙摇头:“没有。”
“那马拉威罗先生入场之后,我的当事人有没有明确的承认过:现场销毁的这批,就是当初质押的那批?”
记者努力地回忆:好像也没有?
最接近的只有一句:张远桥指着新的检测报告问马拉威罗:你要不要看看,你的这批垃圾是什么货色?
他再次摇头:“没有。”
“好,请证人离场————请问原告,你如何证明?”
马拉威罗有些懵,甚至有些想笑:“前后两次的照片、鉴定入库时的视频、发布会视频、前后两次的检验报告,以及证人证词,这些还不能证明?”
“当然不能,因为这些只是佐证,而非直接证据。请问原告,你如何证明,不是我的当事人为了逼你现身,按照质押瓷器的成分和工艺技术,复制了一批同样数量、同样外观的仿古瓷器,并召开了一场假的新闻发布会?”
马拉威罗愣了一下,笑出了声:“你在开玩笑?”
他指着法官面前的检测报告:“外观、造型、花纹、外在的老化痕迹,这些都可以伪造。但海盐成分、腐蚀进程、以及胎土、釉料成分,乃至釉面的光学反应,这些数据他怎
么仿造?”
马拉威罗面露嘲讽:“律师,你有没有打过古董官司,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文物?”
在很早的时候,何友汉不止一次这么怀疑过,不论是马拉威罗还是何友英,都坚定地认为不可能。
因为除了何友英,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人有这个技术和工艺。
但在何友汉的坚持下,他们还是做了足够的验证和检测,结果没出任何的意外:张远桥砸掉的那一批,就是他当初质押的那一批。
大律师冷冷地看着他:“马拉威罗先生,是我在问你,而不是你在问我。我需要你向法庭证明:我的当事人销毁的那一批,并非是仿制的瓷器。”
马拉威罗有些不耐烦:他觉得,张远桥的律师是不是没招了,就只能胡搅蛮缠。
他刚要说什么,原告大律师站了起来:“法官,我反对。辩方的目的是要求我的当事人去证明否定事实,但我们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我要求:被告提供足以支持抗辩依据的关键性证据————”
“反对有效!”法官懒洋洋地敲了一下槌,看着被告大律师,“被告,请提供证据。”
“好的,法官!”
话音落下,马拉威罗和身边的律师齐齐地愣了一下。
他们以为,张远桥的律师会拖延,甚至会耍赖。
因为他们很清楚,对方没有任何的证据。
但他会答应,甚至答应的这么快?
随即,两人又对视了一眼:即便提供,应该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后期的检测报告,更换证明质押物是赝品的佐证。
对方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拖延。
如果不出意外,当法官判定证据无效,要求他们再次举证的时候,被告律师就会要求休庭。然后,张宗宪就会出面,要求和何友英亲自谈。
再然后,就是撤诉,至于关键性的证据————他们有个屁!
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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