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这本书
第94章 异世界第一个分基地
县令是从被窝里被叫起来的。
当时他正搂着第十三房小妾,做着调入京师当宰相的美梦。
被吵醒的时候还踹了亲随一脚。
可当他听完亲随哆哆嗦嗦的汇报后,吓得出了一身白毛汗,酒都醒了。
地母娘娘显圣!
夜转天明,天降神雷!
还劈了两个人??
“混帐!!”
县令气得浑身发抖,随手抓起桌上他最心爱的茶盏,狠狠摔在地上。
啪~~
上百贯钱碎了一地。
县令气的不是王典吏胡作非为,更不是气他草菅人命。
王典吏那点破事,他这个当上官的岂会不知?不过是底下人想捞点油水,玩脱了而已。
县令气的是,这事闹大了!
神明显圣,天雷劈人……这种事要是传出去,他这个县令还怎么当?
每年考评中都有一条不成文、却至关重要的标准,便是“境内无妖异”。
每年岁末,他给上峰写的述职报告里面,必有一句“治下民风淳朴,四境安泰,年内无有水旱蝗灾、妖异作祟”。
现在倒好,妖异没有,直接来了个神迹!
神迹,比妖异更麻烦!
妖异作祟,尚可推说是刁民造谣、妖人惑众,抓几个替罪羊砍了脑袋,事情也就压下去了。
可神迹怎么办?
难道上报朝廷,说本县地母娘娘显灵,天降神雷劈了两个贪官污吏?
朝廷会怎么看?会觉得他这个县令治理有方,感动上苍?
别做梦了!
朝廷只会觉得他这个地方官无能!治下竟然需要神明亲自出手来惩恶扬善,那还要你这个县令干什么?
扒了官衣回家种地去吧……
不行,此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必须快刀斩乱麻,把这祸根,彻底掐死在萌芽里!
祸根是谁?
自然就是引出这场风波的王典吏和余旺!
那帮可怜的捕快,刚逃回来,腿肚子还打哆嗦呢,又被连夜派回了余家村。
余旺瘫在床上,正被他老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喂着米汤呢。
一帮如狼似虎的捕快直接踹门进屋,把余旺从床上硬拽下来,铁链往脖子上一套,拖着就走。
为啥要拖?
余旺腿真动不了了。
那个告密的余老蔫,也被从被窝里薅了出来,同样锁了。
而余有粮和他那十个兄弟,却是在第二天上午,被一辆装饰讲究的大马车,恭恭敬敬地请到了县城^
县衙,内堂。
没有明镜高悬,没有公案,没有衙役呼喝“威武”,更没有旁听。
县令大人高坐堂上,面沉如水。
堂下,却是泾渭分明,恍如两个世界。
余有粮和他那十个兄弟,一人一把高背椅端坐大堂东侧,手里端着茶水,几案上摆着鲜果点心。
余旺、王典吏,以及那个早已吓得屁滚尿流的余老蔫,则全跪在大堂中间。
县令的目光在堂下扫过,最终落在了余老蔫身上,声音听不出喜怒。
惊堂木一拍。
早已吓破胆子的余老蔫,竹筒倒豆子似的把所有事情全交代了。
如何看见余有粮等人带回布匹,心生嫉妒;如何去找里正余旺告密;里正又是如何给了他那包血衣刀剑,如何承诺事成之后将余有粮家的牛赏给他;他又是如何趁着夜色,将“物证”埋在余有粮田边的草垛下……
时间、地点、人物、对话,每一个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讲完之后,在供状上按下手印,画了押。
然后被拖下去,重重地打了二十大板。
接着是余旺,县令根本就没细问。
也没法细问。
问了就该把神仙显灵天雷劈人的事说出来了,私底下流传还好办,录上口供可就真麻烦了。
所以,县令直接拿余老蔫的口供作为铁证,当堂宣判。
按照大祝律,判了个诬告反坐。
诬告反坐就是一旦查明是诬告,就把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反过来判给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他们大祝朝这边的律法,跟现世这边的唐朝还真差不多。
县令拿着余旺当初上告的状纸。
对照着上面第一条“勾结山匪”,直接按律反坐,判了余旺一个强盗罪。
杖责四十,再加徒刑三年。
也就是先打四十大棍,比板子可猛。
然后再带着枷服三年苦役。
性质上类似于奴隶。
至于余旺腿动不了,还怎么干活?
也有办法。
负责记录的书吏都没用县令开口。
直接找了一处在修栈道的地方当徒刑地。
还在下面加了一句,“犯余旺,因腿疾,专司崖壁凿石。”
他不是脚不能动么?正好,拿绳子把他吊在悬崖底下,天天凿石头去吧。
这活用不上腿脚。
这还没完。
还有一条倒卖赃物呢,也得反坐。
县令拿着余旺当初写的状纸,见上面写的是倒卖三十匹布。
提笔在“三十”前面加了个“百”字。
判决赔偿余有粮一百三十匹布,每匹布折价千文,共计一百三十贯。
即刻查抄家财,若有不足,则以房产、田地折价抵偿!
里正家那座气派的大宅、两头耕牛、百十亩良田、还有那几个佃户的租契……
顷刻之间,全都改姓了余,余有粮的余。
至于里正之职,自然也被剥夺,发回乡梓推举,官府任命。
这就是在堵嘴呢。
发生了这件事,他这个县令,多少也有个失察之罪,他也怕被雷给劈了。
所以把最大的利益送给了余有粮。
一是请他不要满世界宣扬,二是帮忙在地母娘娘面前说说好话,求个心安。
至于王典吏,判的更快,也更狠。
身为朝廷吏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罚没家财赔偿余有粮之外。
又令杖责八十,发配三千里。
最后还加了句“重责”。
八十大棍,还是“重责”!
衙门里行刑,那是有讲究的。
若想让活,八十棍打完还能走着出去;若想让死,二十棍就能要了命。
这“重责”二字,摆明了就是要王典吏的命。
打完八十棍后别说发配三千里了,能活着走出县衙大门,都算他命硬。
这就是灭口了。
县令绝不能让人知道,他手底下出了一个被天打雷劈的货色。
这事要是传到京城,他还当什么宰相?
俗话说,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
这县令虽然平时不管事,但真管起来,那是真狠啊。
一个余旺,一个王典吏,两个在乡里县城作威作福多年的地头蛇,就这么在眨眼之间,家破人亡,灰飞烟灭。
而且,整个案子判得有理有据,人证(余老蔫)、物证(那包血衣刀剑),一应俱全,卷宗写得明明白白,铁案如山,谁也挑不出半点毛病。
至于地母娘娘显灵啊,天降神雷啊,那是只字未提。
余有粮拿了那么多好处,自然也不会四处宣扬。
显灵这事,只局限于余家村和周边村落。
一场大祸,就此消弭。
半个月后,风平浪静。
余有粮众望所归,被全村人推举为新一任的里正。
余旺原先的田地,保持原样,只给佃户降租一成。
又一把火将所有欠条烧了个干净。
查抄王典吏的家财,浮财分与十个兄弟。
县城几处宅院和铺子则交由县令的妻弟“代管”。
城外的田产、庄园,则划归余家村族产,所获收益创建蒙学。
至于余旺家那座大宅。
余有粮也没自己住进去,而是将地母娘娘神位请进去,改成了地母庙。
余旺家的那两头牛也一并成了庙产,祭拜虔诚者,可优先借用。
新庙落成开庙那天,整个余家村,乃至周边几个村子的村民,全都赶了过来。
人山人海,香烟缭绕。
一整日香火不断。
一天之内,更是给小神仙增添了五个月亮。
如果保持下去的话,只需二十天,就能给小神仙凑出一颗大钻石。
亲眼见过雷劈活人的,果然是虔诚啊。
在这风云变幻的半个月,王大木已经买回了那根官卖的大木。
又找来他爹王老木,带着几个徒弟和学徒,日夜赶工,造好了魏迟要的滑梯。
滑梯的部件被拆分开,用麻绳捆扎得结结实实,分成十一份,挑在扁担上。
余有粮和他的十个兄弟,面朝地母娘娘的神位,郑重其事地三跪九叩,上了香,行了大礼。
礼毕后。
每个人都挑起扁担,做好准备。
余有粮一声大喝“起!”
众人齐齐发力。
沉重的木料被缓缓抬离地面。
就在木料完全离地的瞬间,十一人的身影,连同那些木制配件,在一片扭曲的光影中,消失不见……
回村躺平,古人非要给我打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