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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维特利乌斯
罗莉娅看到尼禄身边并没有屋大维娅的身影时,心中不由得充满了复杂的情绪——如果屋大维娅跟着尼禄离开了罗马来到此地,那么这里就只会有她这么一个女主人; 可屋大维娅没有来,那么作为拥有罗马公民权的被保护者,罗莉娅就应当承担起这个职责。
虽然她曾经对尼禄说,只需要一处安静的屋舍,就可以平静度过自己的后半生——确实,如果没有小阿格里皮娜的介入,她或许有可能继续过着这样的日子。
但正是为了躲避小阿格里皮娜的迫害,她不得不成为了尼禄的被保护者——尼禄作为她的监护人,对她有着很大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婚配。
值得欣慰的是,尼禄并不是如卡利古拉般的恶徒,她可以相当从容地取代屋大维娅履行女主人的职责,她也是直到现在才明白,为什么维斯塔女神会将这件事情托付给她。
那时候她就感到疑惑,尼禄不是已经结了婚吗? 他的妻子难道不应该随着他一同北上吗?
她不知道那个女孩是如何想的,但就算是小阿格里皮娜也不能任性到这个份上。
只是尼禄到了这里之后,就从来没有提起过屋大维娅——他步入了婚姻,但另一个人仿佛从不存在,罗莉娅也就不再提起。
她就像是一个年长的妻子一般,管理奴隶,照料家务,和尼禄讨论着有关于这个家庭的诸多事宜。
尤其是涉及到钱财方面,尤其是大额的支出,她还是必须让尼禄知道它们去了哪儿,哪儿又需要它们,毕竟一些契约、合同是女性无法签署的。
尼禄并没有让罗莉娅无限制贴补家用,现在她身边大概只有几十万塞斯特斯,或许还要更少一些。
这是她最后的资产。
因此在需要用钱的时候,尼禄还是从自己的庄园收入中划拨了十万塞斯特斯给罗莉娅。
因为罗莉娅说,她在巡查这片已经属于尼禄的土地时,发现有个地方有着非常好的山泉水,需要修筑引水渠,还有一片山坡,很适合种植葡萄,还有经过了这片土地的一条河流——河水虽然平缓,但他们可以人为筑造堤坝,提高水流的冲击速度,建造水力磨坊,这样的话,等他们收获后,就不必去向他人租借磨坊。
还要添置大牲畜,像骡子和驴子。
还有,虽然庄园一旁修建有马厩,但这些只是给主人以及随从所用的,如果要承接军团畜牧的需求,他们必须有一个正式的牧场。
这个牧场需要购买或者是建造。
还有的就是,如果尼禄确实打算把这里作为一个长久的居所经营下去的话,她还建议尼禄另外建造一座田园式的住宅。
这种住宅在农庄里很常见,它和磨坊一样,也是为了保证庄园的自主性和生产收益,有管事和工匠,奴隶的住所,有烤面包室,有葡萄压榨室,有酿造场,碾粉,榨油,橄榄压碎室...... 基本上所有的出产都可以在这里深加工。
还有奴隶也需要添置,尤其是女性奴隶。 她们可以做军团士兵的生意,像是洗 衣服,煮饭,缝缝补补什么的。
作为一个端庄的罗马女性,她没有明说,但尼禄明白她的意思——一下子来了一千多个强壮的小伙子,这里原先的平衡肯定会被打破。
虽然军团禁止士兵们结婚,但士兵还是会普遍选择与驻地附近的女性维持非正式的亲密关系,甚至生儿育女。
这些女性没法进军营,但可以在周围的“营地市场”里待着,如果幸运的话,士兵退役后会和她们缔结正式婚约,之前的子女也可以成为罗马公民。
罗莉娅担心的是,尼禄带来的这些士兵会和原先这里驻扎的士兵因此产生冲突。
“我再给你十万赛斯特斯,”尼禄说,“设法办一个染房。 另外先收购一些茜草来,羊毛和亚麻也要收购些。
你刚才说的女奴除了换洗衣服之外,也要擅长纺织和织布。
“
”您是为了您的那些士兵吗?”
尼禄点头,这时候他才察觉出老兵有多么的好用。
原先他之所以愿意接纳这些人,是因为这些老兵曾经是他外祖父日耳曼尼库斯麾下的士兵,士兵与将领之间通常也带有着被保护人和保护人的关系。
如果日耳曼尼库斯还活着的话,这些老兵甚至可以请他做自己的代理人,为他们打官司,提交申诉,或是代为献祭。
而他们若是到日耳曼尼库斯的房子里去,也必然会受到欢迎。
小餐厅中未必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但在大餐厅和庭院,甚至于厨房中,他们必然可以获得一份分量充足的食物,甚至还能带一些回去给自己的妻子儿女。
现在换了日耳曼尼库斯的外孙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
有了他们,尼禄可以少考虑很多问题——他在小城里的时候,可没一个军官或是军团长来言传身授——他对军队完全陌生,该怎么与士兵相处,该怎么建造军营,该怎么树立威信,该怎么教导新兵...... 这些都由那些老兵们代劳了。
这些老兵一到这里,顾不得休整,先确定了军营的位置。
它正处在这个“罗姆斯”所附带的,辽阔的土地边缘地带,距离第五军团的驻扎地不过一个瞭望塔的范围,也就是三分之一罗马里(五百米)。 可以说,不管是军营那里出现了什么异动,还是对面的日耳曼人想要做什么,他们都能在短时间内发现并做出反击。
他们需要的木料也不是什么问题,这里原本就是山地,虽然建造营房的木料最好是晒过的,但直接用新鲜的材料也不是不可以。
老兵个个都是手艺娴熟的工匠,甚至无需尼禄给出命令,早已用木犁画出了营地的范围,又在犁出来的沟壑填上了白垩,一个巨大的正方形便稳稳地落在那块平缓的坡地上。
这里不是洼地,免得半夜里突逢暴雨,洪水和泥石流会冲毁营地,营地底部连接着平原,河流距离这里有一定的距离,但也不是很远,这样取水方便,又不会在河水暴涨的时候遇到危险。
壕沟,木栅,双层门楼、吊桥、哨岗,陷坑...... 士兵们的房间,保民官与百夫长的房间——军团长不住在这里,他可以住在军营旁的别墅里,不过尼禄到第五军团报到后,还是要住在那里。
“那么说,我们的老兵大约有五百名,看来百夫长和小队长这里是不缺了,新兵们的训练如何了?”
新兵的甄选已经过了第一阶段,连长途行军都无法忍受或是坚持不下来的人根本不可能进入军队,他们大约淘汰了三四百人,他们或是被送回罗马,又或者是继续跟着军团,但不是作为士兵的身份,而是作为工匠和仆役。
这个比例已经相当不错了。
看来那些老兵并没有辜负尼禄的信任,他们选进来的都是好小伙子,然后就是他们的装备,装备是皇帝拨付的,但那只是最基础的,而且缺乏这个军团应有的标志。
罗马的王政时期和共和时期,士兵们的装备衣着堪称一片混乱,通常来说,在平时训练的时候,他们会穿用没有经过染色、缝制粗糙的普通亚麻和羊毛制作的 衣服,基本上就是有什么穿什么。
而等到共和制后期,这种情况才得到了稍许改变。
至少在凯旋式的时候,将领会给跟随他的士兵配备白色的作战袍,和罗马公民成年后需要穿的纯白托加一样,白色是为了显示他们的纯洁和正义。
还有一种可以被称之为凯旋袍的正式 服装,做工更精细,材料更好,还会点缀上刺绣和装饰。
但所有鲜艳的颜色,黄色、蓝色、绿色、红色你都能在凯旋袍上看到。
一直到帝国时期,奥古斯都才开始为他的士兵制定统一的服装。
这也是因为士兵们的装备和 服饰已经从原先零散的由个人或者小作坊配备,变成了由整个罗马以及它的殖民地供给,实现了大批量配给,各方面的统一也终于能够提上日程。
红色是罗马士兵最喜欢的颜色。
它不但明亮,耀眼,还是属于战神马尔斯的颜色。
有人说这是为了防止血溅到身上,别开玩笑了,罗马士兵会畏惧鲜血吗? 他们恨不能用敌人的血来染红自己的战袍!
红色染料有很多种,泰尔紫——无需多说,但这种来自于贝壳性腺的染料虽然可以染出如同凝固血块般的深红色,却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胭脂虫,那些长在仙人掌上的小虫子能染出透明宝石红和浅玫瑰红的效果,上色牢固度很好,问题还是贵,少,出现在贵妇的梳妆台上不奇怪,用在士兵身上会让人觉得你是发了疯。
红赭石,最古老的红色来源,就是含氧化铁的泥土,在史前洞穴壁画里就已大量使用,颜色不够鲜艳,而且和朱砂一样,最多用在房间的壁画上而不是纺织物上。
那么就只有茜草了,正如老普林尼所说,这是穷人的作物。
问题是,茜草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刚染好的时候颜色鲜艳,但经过几次洗搓就会变得斑斑驳驳,深浅不一。
欧迈尼斯听说还要为他的士兵们准备两套凯旋战袍的时候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一套亚麻,一套羊毛。 更重要的是,两套还要染成鲜红色,而且要染得足够牢固——至少在 衣服破损到无法穿着之前,颜色都保持牢固。
“这样的话,一件衣服的价格就要十五塞斯特斯了,有必要这样做吗?”
如果这些士兵已经为尼禄博得了荣誉,在举行凯旋式前,尼禄这样做无可厚非,但他们现在这支队伍完全是靠老兵和刚招募的新兵支撑起来的,老兵是否忠诚尚且不知,新兵也还在训练,他们甚至还未来得及在神明面前宣誓,成为罗马这台庞大的战争机器中的一部分。
“但若是能够给他们这样的一件衣服,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走在路上,又或者是在宴会上,他们只要一出现,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我的士兵。”
欧迈尼斯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没有继续劝说下去,他也做过士兵。
当然知道对于士兵而言,除了俸金之外,最让他们渴望的就是荣誉,而且穿着同样颜色,同样质地,同样式样的衣服,也能够很快地让他们之间形成“我们是一起”的兄弟情感。
他当年在军队里的时候,军队用来辨别敌我的是半人高半人宽的盾牌,毕竟这么个家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最醒目的标识。
一个大队(一千人)会使用同一种颜色的盾牌,然后在上面描绘军团标志动物的图案,写上所属大队以及百人队的名字或是编号。
这样在战场上的时候,只要一看对方拿着的盾牌就能够知道来人是敌人,是盟军或是战友。 不过在这之前也出现过野蛮人伪造了罗马人的盾牌,伪装成罗马士兵,在战场上一路长驱直入差点毁掉了一整支军队的事情。
但如果有盾牌又有战袍,那么错认的可能就要小很多了。
另外,士兵们还能得到一件短斗篷,军官更有属于自己的厚羊毛斗篷——这更像是一种标志。
有些时候它会起到真正的斗篷的作用,围绕着脖颈、肩膀和手臂,覆盖整个脊背。 但有些时候它更多的是作为装饰使用,一大块长方形的鲜红色的布料,两端固定在盔甲肩部的扣眼里,自然垂下。
这种装饰就和百夫长头顶上的横向羽冠一样,是为了让自己的士兵能看见自己,并且向自己靠拢。
“欧迈尼斯,你去打开那个柜子,里面有我送给你的一份礼物。”
欧迈尼斯困惑地走到了那个三角立柜前,用粗大的手指捏住小小的手柄,把它打开,一打开,阳光照入,里面那夺目的颜色瞬间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怔在那里,在尼禄的催促下才颤抖着双手举起了那顶头盔,头盔上装饰有如同鸡冠般的横向羽冠,每一根马鬃都是那样的笔直、鲜艳。
这顶头盔下面整齐摆放的是一个百夫长应有的全套装备:军靴、收腰外衣、分段式盔甲,柔软的围巾是用来垫在盔甲内侧,防止皮肤因为盔甲的碰撞摩擦而溃烂,至于方盾、短剑、标枪这类武器则被倚靠在一旁。
对了,还有同样色泽艳丽的百夫长斗篷,为了防水,这种厚羊毛斗篷会经过脂化处理。
它刚被做好的时候散发出来的气味十分浓郁,能让人直接熏一个跟头。
色雷斯人走过去,把脸埋进了这些气味浓郁的新装备里,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流了下来,他的喉咙像卡了块烧热的石头般沉重,简直无法呼吸,这是他在军队中也不曾想过的事情。
毕竟作为一个外邦人,又曾经是罗马的敌人,色雷斯人本来就很难在军队中出头,那时候欧迈尼斯也只是想干上二十五年,为自己积攒一笔钱,给家人换个罗马身份,好好地生活下去。
不说其他,斯巴达克斯的叛乱犹在眼前,哪个长官敢让一个色雷斯人做百夫长?
但在同一个帐篷的同伴中,他是最爱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的人,他为什么会和百夫长结下了如此之深的仇怨?
正是因为他们遇到的这个百夫长人品实在是太差了,他不但会随意地惩罚任何一个他看不顺眼的家伙,还会克扣他们的俸饷、补给。
士兵们如果有缺少或是需要更换的东西,必须要贿赂他几个阿斯,甚至于塞斯特斯才能重新拿到。
他不是第一个反抗的,却是反抗得最有效的。
他不会在葡萄藤杖下哀嚎,也不会呻吟。 他总是对那个百夫长怒目而视,直到他退后,当这个百夫长发现既无法威胁他,也不可能利诱他后就编造了一个罪名,把他赶出了军营。
用的罪名是他怯弱,畏战。
但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从他身上遍布的刀剑伤痕看得出他在作战的时候非常英勇,即便后来成为了角斗士,他的背后也不曾留下什么鲜明的伤痕,这表示他在所有的战斗中都勇往直前,从未退缩过。
后来他成为了尼禄的教仆,也就是奴隶。
他总是说自己还挺幸运的,没有碰到一个恶毒的主人,但作为一个曾经自由过的人,又怎么会想要把自己的性命、尊严和将来全都交在另一个人的手中呢? 或许有譬如克劳狄乌斯身边的那三个解放奴隶般的人,但欧迈尼斯肯定不是。
可惜的是,只要做过奴隶,这一辈子也很难摆脱主人在他身上打下的烙印了。
解放奴隶依然是原主人的被保护者,他们拥有的公民权并不完整。
“可惜的是我现在只能在口头上释放你,没法真正让你恢复一个自由人的身份。”
正式释放奴隶,要等到尼禄二十岁。
虽然尼禄已经成年了,但鉴于奥古斯都所制定的奴隶解放限制法——他们认为,二十岁以下的主人判断力不充分,所以不承认其解放奴隶的效力。 二十岁以上的主人,如果要解放年龄超过三十岁的奴隶也是一样,必须在律政人员面前宣读释放宣言。
这么算来,欧迈尼斯可能还要在他身边待六七年,但这点对于欧迈尼斯已经足够了,或许到那个时候他也已经垂垂老矣,但只要他成为自由人,他的孩子就可以成为拥有完全权力的罗马公民。
至于解放奴隶所必须拥有的私人财产——三万塞斯特斯即便对于现在的他也没什么压力。
“你的士兵由你自己挑选。” 尼禄格外补充了一句。 有些人知道欧迈尼斯原先是一个奴隶,可能会借着这个理由鄙视他,反对他,甚至在暗地里谋害他,但让欧迈尼斯自己选择就不同了。
这个军团中被他推荐的年轻人就有二十多个,想要聚齐一个百人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可惜我在离开军营的时候,不被允许带走任何东西。” 欧迈尼斯抚摸着那赤红的羊毛斗篷,惋惜地说道,“我有一个小木箱,里面装着好几枚勋章。
“
”几枚?” 尼禄感兴趣地问道。
“三枚,一枚银的,两枚铜的。”
虽然被称之为勋章,但罗马人把它称之为圆盘装饰,顾名思义,它就是一个巴掌大小的圆盘,材质有金、银和铜,上面刻着各种神话主题的浮雕,可以用特有的皮带串联,悬挂在胸口。
每一枚圆盘装饰就代表这个人在不曾交锋和小规模战斗的情况下,击杀并且掠夺一位敌军骑兵装备。
“我还有两顶公民冠呢。”
公民冠是为了表彰他曾经在战场上解救过另一个罗马公民,也就是被救的士兵献给救了自己的人,用橡树叶制成,通常它们会在干燥之后保存,毕竟这也是荣誉的一种。
“我还有一只臂环,银的,没被拿走,不过在我生病的时候,不得不把它卖了。”
“如果有可能,我会设法帮你找回来。”
“不,不需要,如果我还能回到军队的话,我会为您争得更多的荣誉。”
欧迈尼斯坚定地说道。
只可惜在法律被重新制定之前,欧迈尼斯所能达到的最高位置也就是百夫长了。 这还是因为他是在尼禄的私人军团中任职,而周围也大多都是他所熟悉——甚至就是他直接推荐上来的年轻人,即便是为了偿还这份恩德,他也不会遭到排斥。
而百夫长是在军团中实际指挥百人队的基层军官,负责前线的指挥、训练士兵和安排劳役,属于职业身份,而非政治官职,因此可以避开解放奴隶不得担任公职的这条法律。
是否应该让欧迈尼斯离开自己,去军队里建功立业,尼禄也是考虑过的,换做其他人,他们或许会认为,留下这么个勇武而又忠诚的人,就算是晚上睡觉也会更安心些,但尼禄的状况完全不同。
简而言之,他不相信那些罗马的禁卫军们,尤其是他发现,拥戴之功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时候。
尼禄需要一支仅属于他,并且与他有着紧密的利益连接的军队,这才是他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也许克劳狄乌斯也想到了,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进入军队,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自己的解放奴隶安排到能够掌控军队的位置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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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禄以为接下来会是给他举办的欢迎宴会,没想到这同时是现任军团长兼行省总督的欢送会。
他要回罗马继续做他的元老去了,而将会接替他的职位,成为卢格敦高卢行省的总督的人......
“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即将离开的行省总督说道:“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奥鲁斯·维特利乌斯。 ”
尼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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